拍卖详情

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南“银星楼”107号及108号门店第一层(农行银星支行原网点用房)

竞拍价2062280.00

已结束2024/7/1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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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 起 拍 价: ¥2062280.00
  • 加价幅度: ¥10000.00
  • 类 型: 竞价
  • 竞价周期: 1天0时0分
  • 优先购买权人:
  • 保 证 金: ¥210000.00
  • 延时周期: 5分钟/次

竞价规则: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处置单位: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咨询方式:020-38869826、38869816 / 020-38869850

  • 暂无出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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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拍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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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金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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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重要提示

商品简介

拍卖公司: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所在地:河源

具体描述:
拍卖公告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4年7月9日10时至7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拍卖在线竞价平台(www.gdpmol.com)公开拍卖: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南“银星楼”107号及108号门店第一层(农行银星支行原网点用房),参考建筑面积合计:189.20㎡、起拍价:206.228万元、竞买保证金:21万元 ; 二、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中山二路105号第壹层.(2)单元第贰层(农行和平阳明支行原营业网点),参考建筑面积合计:255.78㎡、起拍价:138.0198万元、竞买保证金14万元。对应竞买保证金须于拍卖前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俊园支行、账号:44050158051000000379)。


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前登陆平台注册账号、办理竞买授权手续并参加线上竞拍(农行员工及关系人不得参与竞价)。

展示时间:2024年7月3日至5日(请预约)

联系人:陈先生 13902270833、020-38866155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63号26楼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标的:

房产详细地址(产权证明上记载的地址)

物业简称

权属资料

(权属证明名称及号码)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起拍价
(元)

保证金

(元)

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南“银星楼”107号门店第一层

农行原银星支行

网点用房

粤(2020)河源市不动产权第0039542号

81.47

2,062,280.00

210,000.00

河源市新市区大同路红星路交汇处银星楼第一层108号门店

粤房地产证河字第0100062449

107.73



附件3:房地产权证



标的物图片展示

拍卖规则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7月9日10时至7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拍卖在线竞价平台(www.gdpmol.com)对委托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竞买须知敬告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依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敬请竞买人注意标的的拍卖时间:2024年7月9日10时至7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四、拍卖标的说明及瑕疵声明:

1、标的:

房产详细地址(产权证明上记载的地址)

物业简称

权属资料

(权属证明名称及号码)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起拍价
(元)

保证金

(元)

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南“银星楼”107号门店第一层

农行原银星支行

网点用房

粤(2020)河源市不动产权第0039542号

81.47

2,062,280.00

210,000.00

河源市新市区大同路红星路交汇处银星楼第一层108号门店

粤房地产证河字第0100062449

107.73

2、竞价起始价:2,062,280.00元;竞价时加价幅度10,000.00元整。


3、拍卖成交款及佣金说明:

①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② 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按拍卖成交价2.5 %的比例另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冲抵拍卖佣金及部分成交款),款项汇至拍卖人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俊园支行

账号:4405 0158 0510 0000 0379

③ 此次拍卖成交的,拍卖人不另行向买受人收取平台服务费(软件费)。

4、买受人应按时付清价款,如买受人逾期5天仍未付清价款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有权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买卖合同并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拍卖前向拍卖人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金不予退还。

标的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本公司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拒不补交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拍卖标的有可能拖欠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等费用,上述相关费用及其他一切欠费(含拍卖成交前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委托方在收到拍卖处置款项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时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过户手续(包括提供拍卖标的权属证书,在办证申报文件上加盖所需印章及提供由甲方保管且办证必须的文件等),过户的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逾期未能完成过户手续的,委托方有权终止转让,已收取的转让成交款在扣除委托方已支付的办证过程中的税费后无息退回买受人。如标的办理转名过户到买受人的名下后的产权证所载面积与拍卖公告、拍卖委托合同或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面积出现差异的,拍卖成交总价不变,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7、相关交易税、费特别声明:房产如有未出让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房产交易和办证过户产生的税、费等费用采取各付各税的方式(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纳的税、费)。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后委托方再交付房产实物,标的需要进行分割的,分割的一切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竞买人竞买前需充分了解买受后及办理房产过户时自身需支付的所有拍卖价款及相关费用,需对买受后及过户时应支付的拍卖价款及相关费用有预知及支付能力方能参与竞买。一经参与竞买并买受成功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或拒付所有拍卖价款及相关费用。

8、买受人必须在限期内(买卖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交易过户手续,交易过户手续完成后,委托方才移交标的实物。委托方、拍卖人双方应共同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办证、过户等有关手续。

五、特别说明

1、标的按现状拍卖,竞买人需到现场察看标的及审视现有资料。竞买人一旦网上出价,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竞买须知》所有条款和相关资料,在知晓风险的前提下,自愿参与竞买,并确认自己的竞价行为真实有效,是针对标的物实际状况的自愿选择,且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房地产限购政策并具备相应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如因竞买人无购房资格而导致标的无法过户到买受人名下的,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不得为农行员工及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农行关联方、农行员工及其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及外孙;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关系人的范围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交易成功后委托人有权对交易对手身份进行调查,竞价资格最终以委托人的审核结果为准)。

六、拍卖方式

通过广东拍卖在线竞价平台(www.gdpmol.com)进行本次拍卖,并按照该竞价平台的网络拍卖流程、竞买须知等,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

七、拍卖流程

登录广东拍卖在线竞价平台(www.gdpmol.com)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联系拍卖人咨询、展示看样→在竞拍界面进行注册并完成报名→交竞买保证金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办理竞买登记→参与竞拍→联系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办理成交手续→向拍卖人缴纳成交款及佣金→办理过户。

八、标的物的展示和竞买手续的办理

1、展示时间:2024年7月3日至5日(请预约),请先提前电话预约。

2、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3、拍卖保证金办理手续: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将对应的竞买保证金划入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俊园支行、账号:44050158051000000379)并告知拍卖人。

  九、出价竞拍

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广东拍卖在线竞价平台(www.gdpmol.com)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若有竞买人在拍卖结束前5分钟内出价,则延时5分钟。

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广东拍卖在线竞价平台(www.gdpmol.com)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应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十、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十一、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拍卖公司: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电话:020-38866155、13902270833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保证金规则
一、依据
为了规范拍卖人通过广东拍卖在线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实施的网络拍卖行为,确保本平台安全有效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拍卖企业(以下称“拍卖人”或“拍卖公司”)在本平台举行网络拍卖活动适用本规则。
三、术语定义
本规则所称的相关术语,除另有约定以外,其意义如下:
网络拍卖(亦称“网拍”),是指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通过本平台实施的符合拍卖法规定的拍卖活动。
网络竞买人,是指选择网络拍卖方式竞购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竞买须知,是拍卖公司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拍品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特别约定,是拍卖人与竞买人之间对拍卖活动涉及到的事项中,没有法律法规和规则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部分自行达成一致的合同性文件。在其有效成立后,构成拍卖合同的一部分。
网络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出价竞得拍卖标的网络竞买人。网络买受人在网上出价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四、平台应用
本平台是电子信息技术在拍卖会中的应用。拍卖人可应用本平台依法组织网络拍卖会。
五、本平台所有用户均应当按照《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实施行为,拍卖人、竞买人、其他用户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 与拍卖人相关的规定
 
一、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拍卖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本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拍卖人在刊登拍卖标的或者上传其他图文信息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平台《拍卖标的刊登指南》等相关文档,并遵守法律法规之规定。
 
第三部分 与竞买人相关的规定
 
一、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二、网上竞买风险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本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
六、查看标的
网络竞买人可以上网浏览拍卖信息,查看标的照片和文字说明;但拍卖人应为网上竞买人提供现场查看标的,了解标的情况的机会。拍卖标的的质量和数量以实物现状为准。
网络竞买人在网上出价必须认同和接受拍卖标的的质量和存在的瑕疵。
七、网上出价
网上竞买人登录系统,在网络拍卖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
点击出价后,系统弹出对话框,系统提示竞买人在网上支付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操作完成后,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撤销”。
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八、成交确认书
鉴于网络拍卖会的特殊性,网络竞买人在网上竞得拍卖标的成为买受人的,可以在网上打印拍卖成交确认书,也可以到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并不必然导致拍卖无效。平台直接扣除保证金,拍卖公司有权保留追究买受人的责任直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支付标的价款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拍卖规则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
十、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提货单》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第四部分  附则
 
一、本平台所有知识产权和运营权属于广东拍卖在线电子平台。未经书面明确许可不得以框架显示本平台网站,不允许以“框架”或任何方式改变本平台网站的显示方式。
二、责任免除
作为中立的平台提供方,广东拍卖在线电子平台不是拍卖参加人,不以任何方式介入任何拍卖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任何用户必须豁免本平台运营方的诉讼责任和义务方可使用本平台,否则,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
本平台上进行的所有拍卖活动,是由拍卖人自主主持并由竞买人自主参与。本平台仅作为交易地点,不对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拍卖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各方履行其在拍卖协议中各项义务的能力作出担保。
除特别声明由本站提供外,本平台上所有图文或者多媒体信息均为具体用户上传,平台不承担此类信息的任何法律责任。
三、本规则由广东拍卖在线电子平台制定并解释。广东拍卖在线电子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本平台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您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竞买记录
状态 竞买号 价格 时间
该标暂时无人出价
拍卖规则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7月9日10时至7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拍卖在线竞价平台(www.gdpmol.com)对委托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竞买须知敬告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依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敬请竞买人注意标的的拍卖时间:2024年7月9日10时至7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四、拍卖标的说明及瑕疵声明:

1、标的:

房产详细地址(产权证明上记载的地址)

物业简称

权属资料

(权属证明名称及号码)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起拍价
(元)

保证金

(元)

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南“银星楼”107号门店第一层

农行原银星支行

网点用房

粤(2020)河源市不动产权第0039542号

81.47

2,062,280.00

210,000.00

河源市新市区大同路红星路交汇处银星楼第一层108号门店

粤房地产证河字第0100062449

107.73

2、竞价起始价:2,062,280.00元;竞价时加价幅度10,000.00元整。


3、拍卖成交款及佣金说明:

①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② 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按拍卖成交价2.5 %的比例另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冲抵拍卖佣金及部分成交款),款项汇至拍卖人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俊园支行

账号:4405 0158 0510 0000 0379

③ 此次拍卖成交的,拍卖人不另行向买受人收取平台服务费(软件费)。

4、买受人应按时付清价款,如买受人逾期5天仍未付清价款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有权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买卖合同并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拍卖前向拍卖人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金不予退还。

标的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本公司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拒不补交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拍卖标的有可能拖欠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等费用,上述相关费用及其他一切欠费(含拍卖成交前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委托方在收到拍卖处置款项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时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过户手续(包括提供拍卖标的权属证书,在办证申报文件上加盖所需印章及提供由甲方保管且办证必须的文件等),过户的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逾期未能完成过户手续的,委托方有权终止转让,已收取的转让成交款在扣除委托方已支付的办证过程中的税费后无息退回买受人。如标的办理转名过户到买受人的名下后的产权证所载面积与拍卖公告、拍卖委托合同或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面积出现差异的,拍卖成交总价不变,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7、相关交易税、费特别声明:房产如有未出让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房产交易和办证过户产生的税、费等费用采取各付各税的方式(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纳的税、费)。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后委托方再交付房产实物,标的需要进行分割的,分割的一切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竞买人竞买前需充分了解买受后及办理房产过户时自身需支付的所有拍卖价款及相关费用,需对买受后及过户时应支付的拍卖价款及相关费用有预知及支付能力方能参与竞买。一经参与竞买并买受成功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或拒付所有拍卖价款及相关费用。

8、买受人必须在限期内(买卖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交易过户手续,交易过户手续完成后,委托方才移交标的实物。委托方、拍卖人双方应共同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办证、过户等有关手续。

五、特别说明

1、标的按现状拍卖,竞买人需到现场察看标的及审视现有资料。竞买人一旦网上出价,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竞买须知》所有条款和相关资料,在知晓风险的前提下,自愿参与竞买,并确认自己的竞价行为真实有效,是针对标的物实际状况的自愿选择,且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房地产限购政策并具备相应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如因竞买人无购房资格而导致标的无法过户到买受人名下的,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不得为农行员工及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农行关联方、农行员工及其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及外孙;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关系人的范围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交易成功后委托人有权对交易对手身份进行调查,竞价资格最终以委托人的审核结果为准)。

六、拍卖方式

通过广东拍卖在线竞价平台(www.gdpmol.com)进行本次拍卖,并按照该竞价平台的网络拍卖流程、竞买须知等,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

七、拍卖流程

登录广东拍卖在线竞价平台(www.gdpmol.com)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联系拍卖人咨询、展示看样→在竞拍界面进行注册并完成报名→交竞买保证金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办理竞买登记→参与竞拍→联系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办理成交手续→向拍卖人缴纳成交款及佣金→办理过户。

八、标的物的展示和竞买手续的办理

1、展示时间:2024年7月3日至5日(请预约),请先提前电话预约。

2、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3、拍卖保证金办理手续: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将对应的竞买保证金划入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俊园支行、账号:44050158051000000379)并告知拍卖人。

  九、出价竞拍

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广东拍卖在线竞价平台(www.gdpmol.com)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若有竞买人在拍卖结束前5分钟内出价,则延时5分钟。

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广东拍卖在线竞价平台(www.gdpmol.com)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应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十、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十一、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拍卖公司: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电话:020-38866155、13902270833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保证金规则
一、依据
为了规范拍卖人通过广东拍卖在线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实施的网络拍卖行为,确保本平台安全有效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拍卖企业(以下称“拍卖人”或“拍卖公司”)在本平台举行网络拍卖活动适用本规则。
三、术语定义
本规则所称的相关术语,除另有约定以外,其意义如下:
网络拍卖(亦称“网拍”),是指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通过本平台实施的符合拍卖法规定的拍卖活动。
网络竞买人,是指选择网络拍卖方式竞购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竞买须知,是拍卖公司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拍品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特别约定,是拍卖人与竞买人之间对拍卖活动涉及到的事项中,没有法律法规和规则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部分自行达成一致的合同性文件。在其有效成立后,构成拍卖合同的一部分。
网络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出价竞得拍卖标的网络竞买人。网络买受人在网上出价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四、平台应用
本平台是电子信息技术在拍卖会中的应用。拍卖人可应用本平台依法组织网络拍卖会。
五、本平台所有用户均应当按照《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实施行为,拍卖人、竞买人、其他用户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 与拍卖人相关的规定
 
一、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拍卖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本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拍卖人在刊登拍卖标的或者上传其他图文信息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平台《拍卖标的刊登指南》等相关文档,并遵守法律法规之规定。
 
第三部分 与竞买人相关的规定
 
一、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二、网上竞买风险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本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
六、查看标的
网络竞买人可以上网浏览拍卖信息,查看标的照片和文字说明;但拍卖人应为网上竞买人提供现场查看标的,了解标的情况的机会。拍卖标的的质量和数量以实物现状为准。
网络竞买人在网上出价必须认同和接受拍卖标的的质量和存在的瑕疵。
七、网上出价
网上竞买人登录系统,在网络拍卖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
点击出价后,系统弹出对话框,系统提示竞买人在网上支付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操作完成后,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撤销”。
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八、成交确认书
鉴于网络拍卖会的特殊性,网络竞买人在网上竞得拍卖标的成为买受人的,可以在网上打印拍卖成交确认书,也可以到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并不必然导致拍卖无效。平台直接扣除保证金,拍卖公司有权保留追究买受人的责任直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支付标的价款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拍卖规则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
十、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提货单》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第四部分  附则
 
一、本平台所有知识产权和运营权属于广东拍卖在线电子平台。未经书面明确许可不得以框架显示本平台网站,不允许以“框架”或任何方式改变本平台网站的显示方式。
二、责任免除
作为中立的平台提供方,广东拍卖在线电子平台不是拍卖参加人,不以任何方式介入任何拍卖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任何用户必须豁免本平台运营方的诉讼责任和义务方可使用本平台,否则,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
本平台上进行的所有拍卖活动,是由拍卖人自主主持并由竞买人自主参与。本平台仅作为交易地点,不对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拍卖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各方履行其在拍卖协议中各项义务的能力作出担保。
除特别声明由本站提供外,本平台上所有图文或者多媒体信息均为具体用户上传,平台不承担此类信息的任何法律责任。
三、本规则由广东拍卖在线电子平台制定并解释。广东拍卖在线电子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本平台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您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竞买记录
状态 竞买号 价格 时间
该标暂时无人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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