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详情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路与金地一路交汇处红树华府项目首层、二层、三层部分物业租赁权

竞拍价1864674.00

已结束2021/7/1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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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价幅度: ¥10000.00
  • 类 型: 竞价
  • 竞价周期: 0天2时0分
  • 优先购买权人:
  • 保 证 金: ¥1000000.00
  • 延时周期: 5分钟/次

竞价规则: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处置单位: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咨询方式:020-38869826、38869816 / 020-3886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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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重要提示

商品简介

拍卖公司: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所在地:深圳

具体描述:
拍卖公告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兹定于2021年7月12日14时起至16时止在广东拍卖在线竞拍平台(www.gdpmol.com)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龙岗区、龙华区、南山区等共约八处物业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物业承租资料请扫描本公告二维码下载浏览。

有意者,须于2021年7月5日12时前将相关租用方案和报名资料交我司转交业主方审核。通过审核批准的,须于2021年7月9日16时前将相应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邮政银行广州市东区支行,账号:9440 0601 0002 1206 59。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并凭有效证件及汇款凭证办理竞买登记和网拍授权手续。

展示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日。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人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26楼
电话:吴先生 13902262212、020-38868136 
公司网址:www.gdpmh.com 微信公众号:GDSP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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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图片展示

拍卖规则
竞买须知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Guangdong provincial auctioneers co., ltd
2021年第63期
深圳市红树华府
等八处物业租赁权拍卖会资料
(2021年7月12日14时起至16时止,延时竞价除外)

拍卖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26楼
拍卖网址:广东拍卖在线竞拍平台(www.gdpmol.com)
电话:13902262212  020--38868136 38869826
电邮:info@gdpmh.com或13902262212@139.com
网址:http://www.gdpmh.com
 
竞  买  须  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本公司的拍卖规则、委托人的委托拍卖说明约定以及该标的的拍卖公告,我公司定于2021年7月12日14时起至16时止(延时竞价除外),在广东拍卖在线竞拍平台(www.gdpmol.com)举行线上网络拍卖会,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路与金地一路交汇处红树华府项目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社区金洲路与罗岗路交汇处信义荔景御园3栋商业及配套半地下01层05号房等共约八处物业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租赁权拍卖竞买须知敬告各竞买人:
本须知名称所指:
委托人即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拟拍租物业权属(权益)的所有人,也称出租人。
竞买人即是通过委托人的资格审核并缴付竞买保证金办理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的意向承租人。
买受人即是通过拍卖最高应价竞得承租权的竞买人,也称承租人。
拍卖人即是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标的即是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路与金地一路交汇处红树华府项目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社区金洲路与罗岗路交汇处信义荔景御园3栋商业及配套半地下01层05号房等共约八处物业租赁权(详见如下标的列表)。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资料,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会方式以网络竞价方式(增价拍卖,网址:www.gdpmol.com)进行拍卖,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线上限时竞价时间为1分钟(每最后1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1分钟)。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拍卖所涉及的时间、起拍价、加价幅度等以竞拍平台的显示为准。
标的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应价未达到保留价不能成交。
四、拍卖标的:

每次加价幅度:1万元。
买受人支付佣金标准(分段递减法计算):首年租金总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4%计收;首年租金总额超过5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的部分,按1.88%计收。首年租金总额超过3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按1.08%计收。首年租金总额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0.5%计收。
五、拍卖标的承租要求说明及瑕疵声明:
1.出租范围:
(1).标的1红树华府项目的出租范围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路与金地一路交汇处红树华府项目首层、二层、三层房地产,总建筑面积1726.55平米(一层347.83㎡,二层646.48㎡,三层732.24㎡)。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为主体建筑性质为办公、商务、住宅,为我司自有产权配套邮政支局,房地产证号:第0153737号。一层商铺门面小,位于整个综合商业体侧面,门口为垃圾转运站且临近停车场出入口。周边为老旧多层小区包围,红树华府目前商业气氛尚不成熟,现只有少部份商铺出租经营,其它大部份商铺处理空置状态。
2.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重要信息及风险披露如下:
(1)该标的场地交付时间以委托人或国通物业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场地按现状交付。
(2)该物业房产证登记用途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邮政支局”;
(3)承租人须自行负责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及证照,出租人不承诺担保配合买受人办理相关租赁登记备案,出租人对相关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该物业整体出租面积仅供参考,实际出租面积以现场展示物业面积为准。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水、电、燃气(如有)的开通、场地进场使用的手续,委托人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及必要的协助,但出租人对相关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必须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瑕疵以及实际面积,不得以任何相关资料载明内容有出入而抗辩委托人和拍卖人。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4.竞买人须在标的展示期间到拍卖标的所在地仔细查勘标的,充分了解掌握标的的现状。如不前往现场查看而参加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充分了解,并愿承担相关责任。
5.标的在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一经发现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委托人将终止租赁关系,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上述标的:
(1)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将标的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擅自改变标的规定用途的;
(3)买受人擅自扩、加、改建房屋,严重破坏房屋结构的;
(4)买受人有违反本竞买须知第七条第1点约定的;
(5)买受人未按相关部门审核的经营范围进行非法经营或提供标的为他人进行违法活动的;
(6)其他未加以说明的,以《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6、标的出租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出租面积是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列示,仅供参考,现场实际出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示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际面积为准,拍卖成交租金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作多退少补等任何调整处理。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本房产租赁权拍卖标的1不接受自然人/个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委托人对竞租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委托人资格审核的竞租方可参与竞租,竞租方主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竞租标的1的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核算法人公司三年(含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名单内,意向承租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企业简介、经营情况、经营场所照片或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照片等资料,及自用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报名时需提交2019年至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且须于竞租保证金提交前5个工作日提交给拍卖行及委托方审核)。
2.竞租标的2-8的应当是: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名单内,属于公司性质的意向承租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企业简介、经营情况、经营场所照片或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照片等资料,及自用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报名时需提交2019年至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属于个人性质的竞买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人手印,当前水电账单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且须于竞租保证金提交前5个工作日提交给与拍卖行及委托方审核)。
3.竞租方需提交与报名主体主营相关的运营方案,并征得委托方审核通过方可参与此次房产租赁权拍卖(运营方案须于竞租保证金提交前5个工作日提交给与拍卖行及委托方审核)。
4.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交承诺书,承诺:①按法律法规要求办妥证照方才营业;②以营业执照名称签订租赁合同;③按时交租;④守法经营;⑤不得整体转租(自用办公不得分租);⑦其他。
七、招商负面清单(承租用途禁止范围)、拍卖标的装修及楼体改造的要求:
1.招商负面清单:①网贷、直销等高风险行业;②人流量大、有噪音等影响办公环境和秩序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传销等机构;③医疗、保健品行业;④污染类行业;⑤影响商业环境的相关行业或用途;⑥养老服务、明火餐饮、幼儿园、托儿所、夜总会、酒吧、桑拿、沐足、网吧、棋牌、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等相关行业;⑦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内部规定的行业或用途。
2.承租人对拍卖标的进行装修及升级改造的,须在改造装修前,将改造设计方案报经深圳市国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通物业)及业主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并按方案实施,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如有变动,需征得国通物业及业主方书面同意。未经国通物业及业主方书面同意,禁止改动外墙、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的主干网络等,禁止破坏和改动标的各种现有的各种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消防设施、给排水设施、供电设备等)
3.承租人须守法经营。申办证照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报批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我公司对承租人(买受人)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人装修后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等)发的验收证明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证明文件须提交给委托人备案。
5.承租人应配合业主方今后的相关升级改造。
八、拍卖标的租期、租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费、水电费。
1.标的1的租赁期限为八年期。
标的2-8的租赁期限为五年期,(标的2-8不含委托人/业主方给予承租人自拍卖标的移交之日起二个月的免租期)。
2.租金递增率及支付方式:月租金每年递增3%,租金按月支付。
3.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期末月租金的三倍;
4.标的1的水电费保证金:贰拾万元整,标的2-8的水电费保证金:贰万元整。
深圳市国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委托人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委托人部分物业的经营与日常管理,租赁合同由委托人或者授权深圳市国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水电费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承租人与委托人或国通物业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代承租人从承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转付给委托人或国通物业;承租人应按照《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缴纳租金给委托人或者国通物业。该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时在承租人没有违反《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的情况下不计利息退还给承租人。
4.拍卖标的管理费:按当地管理处标准收取。
5.买受人与委托人现场移交日以前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现场移交日以后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承担。
九、特别事项说明:
1.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现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或者国通物业于拍卖成交现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拍卖成交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末月租金的三倍向委托人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物业按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执行。拍卖人按比例扣除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将竞买保证金的余款按原付款账户原路退回给买受人。拍卖人只向买受人提供拍卖佣金发票,其他租金发票、履约保证金收据由委托人或者国通物业负责向买受人开具。《房屋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业如遇特殊情况,委托人于60天内不能将标的物业移交给买受人租用的,则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委托人买受人双方不再签订或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拍卖成交结果取消,拍卖当事三方权利义务关系全部终止,买受人的保证金及拍卖佣金将无息予以退还,买受人、委托人、拍卖人三方互不追究责任;如买受人要求委托人继续履行租赁关系,则由委托人在处理并消除特殊情况,视情形判断可以继续出租物业后,可再另行通知买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租赁关系。委托人将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约定日将标的物业现场移交买受人租。
3.买受人(承租人)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使用该房产,如承租人变更房产用途或房屋主体结构,导致无法办理租赁及经营的审批手续,其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4.承租人应积极与业主方广泛开展业务合作,在业主方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开展且不限于如下业务合作:通过该银行账户代发本企业员工的工资等。
5.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业主方按相关规定执行收回或者再租赁流程,如原承租方不再继续租赁业主方场地或场地有其他用途,原承租方须配合业主方与新承租人办理场地交接手续,有序做好撤场工作。
6.其它事项以《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为准,该合同为业主方提供的竞买人参加竞买时认可的样本;本说明所设定的条件均属《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的权利义务内容,最终以《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为准。十、标的物的展示和竞买手续的办理:
1、展示时间:2021年7月1至2日,其他时间段的请提前电话预约。联系电话:13902262212,020-38868136,38869816
2、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3、竞买手续办理:
有意竞租者须于2021年7月5日中午12时前将运营方案、承诺书等相关报名文件资料提交给我司与业主方审核。通过审核者,须于2021年7月9日16时前将相应竞拍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邮政银行广州市东区支行,账号:9440 0601 0002 1206 59。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并凭有效证件及汇款凭证办理竞买注册登记、报名和网络拍卖授权手续。
缴付标的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7月9日16时截止。
4、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竞买人缴付保证金后,请将转账凭证传送给拍卖人核查确认是否到账,并于拍卖会举行前与拍卖人联系办理网络拍卖授权手续。
5、拍卖人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写字楼26层。
6、拍卖人电子邮箱:info@gdpmh.com  或 13902262212@139.com
十一、标的现场移交后,由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给买受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产生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如有临改商物业或者房地产权证用途与物业实际使用不相符的,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沟通协调办理,标的按现状拍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诺担保配合买受人办理相关租赁登记备案和办理营业执业等手续的保证。
上述物业租金起拍价及成交价未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该费用须由买受人按规定另行向相关管理部门缴纳。
委托人和拍卖人在拍卖会前均已履行标的展示及告知的义务,委托人和拍卖人向竞买人提供的标的产权证、说明、图片等拍卖参考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成交相关条件依据,委托人和拍卖人对其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到标的现场及相关房产、国土等部门进行详细查对,接受标的现状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则视为认可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现状和有关标的的特别说明。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得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签订《深圳市房产租赁合同》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经通知后拒不签订相关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也即是再行拍卖的标的物业总租期的租金总额(含年租金递增部分,下同)如低于原买受人应价违约的总租期的租金总额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原买受人拒不补足的,委托人将保留向原违约买受人提起追索诉讼的权利。敬请各位参与竞租的竞买人谨慎出价,成交后请忠实履行自身应尽义务。
十三、风险提示:
1、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在竞拍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2、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被恶意攻击等)而出现竞拍暂停等情况,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在线竞拍不同于现场拍卖所带来的风险,拍卖人及竞拍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3、竞买人参加竞拍属自愿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在竞拍前委托人或竞拍平台因故暂停或取消有关竞拍,拍卖人仅尽可能提前通知竞买人;若竞拍取消则按时向已交付保证金的竞买人不计利息退还其保证金,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违约及赔偿或补偿责任。
十四、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须知事项如有改动,以拍卖会上拍卖师宣布的为准,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五、竞买人必须同意以上条款,方可参与租赁权拍卖。
竞买人经竞拍平台注册报名登记点击确认键进入参拍界面或在以下盖章签名,将被视为阅读知晓并同意如上公告须知和以下附件1、《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范本);2、委托人对物业租赁权拍卖的情况说明(共2份)等所有条款内容,无异议。

竞买人(盖章、签名按指模确认):


附件:1、《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范本);
2、委托人对物业租赁权拍卖的情况说明(共2份);
3、物业相关图片资料。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保证金规则
一、依据
为了规范拍卖人通过广东拍卖在线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实施的网络拍卖行为,确保本平台安全有效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拍卖企业(以下称“拍卖人”或“拍卖公司”)在本平台举行网络拍卖活动适用本规则。
三、术语定义
本规则所称的相关术语,除另有约定以外,其意义如下:
网络拍卖(亦称“网拍”),是指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通过本平台实施的符合拍卖法规定的拍卖活动。
网络竞买人,是指选择网络拍卖方式竞购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竞买须知,是拍卖公司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拍品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特别约定,是拍卖人与竞买人之间对拍卖活动涉及到的事项中,没有法律法规和规则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部分自行达成一致的合同性文件。在其有效成立后,构成拍卖合同的一部分。
网络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出价竞得拍卖标的网络竞买人。网络买受人在网上出价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四、平台应用
本平台是电子信息技术在拍卖会中的应用。拍卖人可应用本平台依法组织网络拍卖会。
五、本平台所有用户均应当按照《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实施行为,拍卖人、竞买人、其他用户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 与拍卖人相关的规定
 
一、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拍卖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本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拍卖人在刊登拍卖标的或者上传其他图文信息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平台《拍卖标的刊登指南》等相关文档,并遵守法律法规之规定。
 
第三部分 与竞买人相关的规定
 
一、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二、网上竞买风险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本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
六、查看标的
网络竞买人可以上网浏览拍卖信息,查看标的照片和文字说明;但拍卖人应为网上竞买人提供现场查看标的,了解标的情况的机会。拍卖标的的质量和数量以实物现状为准。
网络竞买人在网上出价必须认同和接受拍卖标的的质量和存在的瑕疵。
七、网上出价
网上竞买人登录系统,在网络拍卖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
点击出价后,系统弹出对话框,系统提示竞买人在网上支付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操作完成后,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撤销”。
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八、成交确认书
鉴于网络拍卖会的特殊性,网络竞买人在网上竞得拍卖标的成为买受人的,可以在网上打印拍卖成交确认书,也可以到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并不必然导致拍卖无效。平台直接扣除保证金,拍卖公司有权保留追究买受人的责任直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支付标的价款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拍卖规则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
十、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提货单》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第四部分  附则
 
一、本平台所有知识产权和运营权属于广东拍卖在线电子平台。未经书面明确许可不得以框架显示本平台网站,不允许以“框架”或任何方式改变本平台网站的显示方式。
二、责任免除
作为中立的平台提供方,广东拍卖在线电子平台不是拍卖参加人,不以任何方式介入任何拍卖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任何用户必须豁免本平台运营方的诉讼责任和义务方可使用本平台,否则,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
本平台上进行的所有拍卖活动,是由拍卖人自主主持并由竞买人自主参与。本平台仅作为交易地点,不对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拍卖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各方履行其在拍卖协议中各项义务的能力作出担保。
除特别声明由本站提供外,本平台上所有图文或者多媒体信息均为具体用户上传,平台不承担此类信息的任何法律责任。
三、本规则由广东拍卖在线电子平台制定并解释。广东拍卖在线电子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本平台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您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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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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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2日14时起至16时止,延时竞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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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须  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本公司的拍卖规则、委托人的委托拍卖说明约定以及该标的的拍卖公告,我公司定于2021年7月12日14时起至16时止(延时竞价除外),在广东拍卖在线竞拍平台(www.gdpmol.com)举行线上网络拍卖会,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路与金地一路交汇处红树华府项目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社区金洲路与罗岗路交汇处信义荔景御园3栋商业及配套半地下01层05号房等共约八处物业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租赁权拍卖竞买须知敬告各竞买人:
本须知名称所指:
委托人即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拟拍租物业权属(权益)的所有人,也称出租人。
竞买人即是通过委托人的资格审核并缴付竞买保证金办理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的意向承租人。
买受人即是通过拍卖最高应价竞得承租权的竞买人,也称承租人。
拍卖人即是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标的即是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路与金地一路交汇处红树华府项目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社区金洲路与罗岗路交汇处信义荔景御园3栋商业及配套半地下01层05号房等共约八处物业租赁权(详见如下标的列表)。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资料,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会方式以网络竞价方式(增价拍卖,网址:www.gdpmol.com)进行拍卖,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线上限时竞价时间为1分钟(每最后1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1分钟)。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拍卖所涉及的时间、起拍价、加价幅度等以竞拍平台的显示为准。
标的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应价未达到保留价不能成交。
四、拍卖标的:

每次加价幅度:1万元。
买受人支付佣金标准(分段递减法计算):首年租金总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4%计收;首年租金总额超过5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的部分,按1.88%计收。首年租金总额超过3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按1.08%计收。首年租金总额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0.5%计收。
五、拍卖标的承租要求说明及瑕疵声明:
1.出租范围:
(1).标的1红树华府项目的出租范围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路与金地一路交汇处红树华府项目首层、二层、三层房地产,总建筑面积1726.55平米(一层347.83㎡,二层646.48㎡,三层732.24㎡)。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为主体建筑性质为办公、商务、住宅,为我司自有产权配套邮政支局,房地产证号:第0153737号。一层商铺门面小,位于整个综合商业体侧面,门口为垃圾转运站且临近停车场出入口。周边为老旧多层小区包围,红树华府目前商业气氛尚不成熟,现只有少部份商铺出租经营,其它大部份商铺处理空置状态。
2.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重要信息及风险披露如下:
(1)该标的场地交付时间以委托人或国通物业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场地按现状交付。
(2)该物业房产证登记用途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邮政支局”;
(3)承租人须自行负责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及证照,出租人不承诺担保配合买受人办理相关租赁登记备案,出租人对相关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该物业整体出租面积仅供参考,实际出租面积以现场展示物业面积为准。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水、电、燃气(如有)的开通、场地进场使用的手续,委托人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及必要的协助,但出租人对相关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必须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瑕疵以及实际面积,不得以任何相关资料载明内容有出入而抗辩委托人和拍卖人。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4.竞买人须在标的展示期间到拍卖标的所在地仔细查勘标的,充分了解掌握标的的现状。如不前往现场查看而参加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充分了解,并愿承担相关责任。
5.标的在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一经发现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委托人将终止租赁关系,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上述标的:
(1)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将标的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擅自改变标的规定用途的;
(3)买受人擅自扩、加、改建房屋,严重破坏房屋结构的;
(4)买受人有违反本竞买须知第七条第1点约定的;
(5)买受人未按相关部门审核的经营范围进行非法经营或提供标的为他人进行违法活动的;
(6)其他未加以说明的,以《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6、标的出租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出租面积是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列示,仅供参考,现场实际出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示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际面积为准,拍卖成交租金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作多退少补等任何调整处理。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本房产租赁权拍卖标的1不接受自然人/个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委托人对竞租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委托人资格审核的竞租方可参与竞租,竞租方主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竞租标的1的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核算法人公司三年(含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名单内,意向承租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企业简介、经营情况、经营场所照片或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照片等资料,及自用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报名时需提交2019年至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且须于竞租保证金提交前5个工作日提交给拍卖行及委托方审核)。
2.竞租标的2-8的应当是: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名单内,属于公司性质的意向承租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企业简介、经营情况、经营场所照片或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照片等资料,及自用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报名时需提交2019年至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属于个人性质的竞买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人手印,当前水电账单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且须于竞租保证金提交前5个工作日提交给与拍卖行及委托方审核)。
3.竞租方需提交与报名主体主营相关的运营方案,并征得委托方审核通过方可参与此次房产租赁权拍卖(运营方案须于竞租保证金提交前5个工作日提交给与拍卖行及委托方审核)。
4.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交承诺书,承诺:①按法律法规要求办妥证照方才营业;②以营业执照名称签订租赁合同;③按时交租;④守法经营;⑤不得整体转租(自用办公不得分租);⑦其他。
七、招商负面清单(承租用途禁止范围)、拍卖标的装修及楼体改造的要求:
1.招商负面清单:①网贷、直销等高风险行业;②人流量大、有噪音等影响办公环境和秩序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传销等机构;③医疗、保健品行业;④污染类行业;⑤影响商业环境的相关行业或用途;⑥养老服务、明火餐饮、幼儿园、托儿所、夜总会、酒吧、桑拿、沐足、网吧、棋牌、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等相关行业;⑦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内部规定的行业或用途。
2.承租人对拍卖标的进行装修及升级改造的,须在改造装修前,将改造设计方案报经深圳市国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通物业)及业主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并按方案实施,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如有变动,需征得国通物业及业主方书面同意。未经国通物业及业主方书面同意,禁止改动外墙、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的主干网络等,禁止破坏和改动标的各种现有的各种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消防设施、给排水设施、供电设备等)
3.承租人须守法经营。申办证照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报批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我公司对承租人(买受人)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人装修后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等)发的验收证明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证明文件须提交给委托人备案。
5.承租人应配合业主方今后的相关升级改造。
八、拍卖标的租期、租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费、水电费。
1.标的1的租赁期限为八年期。
标的2-8的租赁期限为五年期,(标的2-8不含委托人/业主方给予承租人自拍卖标的移交之日起二个月的免租期)。
2.租金递增率及支付方式:月租金每年递增3%,租金按月支付。
3.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期末月租金的三倍;
4.标的1的水电费保证金:贰拾万元整,标的2-8的水电费保证金:贰万元整。
深圳市国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委托人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委托人部分物业的经营与日常管理,租赁合同由委托人或者授权深圳市国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水电费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承租人与委托人或国通物业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代承租人从承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转付给委托人或国通物业;承租人应按照《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缴纳租金给委托人或者国通物业。该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时在承租人没有违反《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的情况下不计利息退还给承租人。
4.拍卖标的管理费:按当地管理处标准收取。
5.买受人与委托人现场移交日以前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现场移交日以后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承担。
九、特别事项说明:
1.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现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或者国通物业于拍卖成交现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拍卖成交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末月租金的三倍向委托人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物业按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执行。拍卖人按比例扣除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将竞买保证金的余款按原付款账户原路退回给买受人。拍卖人只向买受人提供拍卖佣金发票,其他租金发票、履约保证金收据由委托人或者国通物业负责向买受人开具。《房屋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业如遇特殊情况,委托人于60天内不能将标的物业移交给买受人租用的,则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委托人买受人双方不再签订或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拍卖成交结果取消,拍卖当事三方权利义务关系全部终止,买受人的保证金及拍卖佣金将无息予以退还,买受人、委托人、拍卖人三方互不追究责任;如买受人要求委托人继续履行租赁关系,则由委托人在处理并消除特殊情况,视情形判断可以继续出租物业后,可再另行通知买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租赁关系。委托人将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约定日将标的物业现场移交买受人租。
3.买受人(承租人)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使用该房产,如承租人变更房产用途或房屋主体结构,导致无法办理租赁及经营的审批手续,其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4.承租人应积极与业主方广泛开展业务合作,在业主方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开展且不限于如下业务合作:通过该银行账户代发本企业员工的工资等。
5.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业主方按相关规定执行收回或者再租赁流程,如原承租方不再继续租赁业主方场地或场地有其他用途,原承租方须配合业主方与新承租人办理场地交接手续,有序做好撤场工作。
6.其它事项以《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为准,该合同为业主方提供的竞买人参加竞买时认可的样本;本说明所设定的条件均属《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的权利义务内容,最终以《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为准。十、标的物的展示和竞买手续的办理:
1、展示时间:2021年7月1至2日,其他时间段的请提前电话预约。联系电话:13902262212,020-38868136,38869816
2、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3、竞买手续办理:
有意竞租者须于2021年7月5日中午12时前将运营方案、承诺书等相关报名文件资料提交给我司与业主方审核。通过审核者,须于2021年7月9日16时前将相应竞拍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邮政银行广州市东区支行,账号:9440 0601 0002 1206 59。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并凭有效证件及汇款凭证办理竞买注册登记、报名和网络拍卖授权手续。
缴付标的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7月9日16时截止。
4、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竞买人缴付保证金后,请将转账凭证传送给拍卖人核查确认是否到账,并于拍卖会举行前与拍卖人联系办理网络拍卖授权手续。
5、拍卖人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写字楼26层。
6、拍卖人电子邮箱:info@gdpmh.com  或 13902262212@139.com
十一、标的现场移交后,由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给买受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产生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如有临改商物业或者房地产权证用途与物业实际使用不相符的,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沟通协调办理,标的按现状拍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诺担保配合买受人办理相关租赁登记备案和办理营业执业等手续的保证。
上述物业租金起拍价及成交价未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该费用须由买受人按规定另行向相关管理部门缴纳。
委托人和拍卖人在拍卖会前均已履行标的展示及告知的义务,委托人和拍卖人向竞买人提供的标的产权证、说明、图片等拍卖参考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成交相关条件依据,委托人和拍卖人对其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到标的现场及相关房产、国土等部门进行详细查对,接受标的现状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则视为认可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现状和有关标的的特别说明。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得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签订《深圳市房产租赁合同》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经通知后拒不签订相关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也即是再行拍卖的标的物业总租期的租金总额(含年租金递增部分,下同)如低于原买受人应价违约的总租期的租金总额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原买受人拒不补足的,委托人将保留向原违约买受人提起追索诉讼的权利。敬请各位参与竞租的竞买人谨慎出价,成交后请忠实履行自身应尽义务。
十三、风险提示:
1、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在竞拍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2、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被恶意攻击等)而出现竞拍暂停等情况,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在线竞拍不同于现场拍卖所带来的风险,拍卖人及竞拍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3、竞买人参加竞拍属自愿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在竞拍前委托人或竞拍平台因故暂停或取消有关竞拍,拍卖人仅尽可能提前通知竞买人;若竞拍取消则按时向已交付保证金的竞买人不计利息退还其保证金,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违约及赔偿或补偿责任。
十四、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须知事项如有改动,以拍卖会上拍卖师宣布的为准,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五、竞买人必须同意以上条款,方可参与租赁权拍卖。
竞买人经竞拍平台注册报名登记点击确认键进入参拍界面或在以下盖章签名,将被视为阅读知晓并同意如上公告须知和以下附件1、《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范本);2、委托人对物业租赁权拍卖的情况说明(共2份)等所有条款内容,无异议。

竞买人(盖章、签名按指模确认):


附件:1、《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范本);
2、委托人对物业租赁权拍卖的情况说明(共2份);
3、物业相关图片资料。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保证金规则
一、依据
为了规范拍卖人通过广东拍卖在线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实施的网络拍卖行为,确保本平台安全有效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拍卖企业(以下称“拍卖人”或“拍卖公司”)在本平台举行网络拍卖活动适用本规则。
三、术语定义
本规则所称的相关术语,除另有约定以外,其意义如下:
网络拍卖(亦称“网拍”),是指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通过本平台实施的符合拍卖法规定的拍卖活动。
网络竞买人,是指选择网络拍卖方式竞购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竞买须知,是拍卖公司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拍品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特别约定,是拍卖人与竞买人之间对拍卖活动涉及到的事项中,没有法律法规和规则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部分自行达成一致的合同性文件。在其有效成立后,构成拍卖合同的一部分。
网络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出价竞得拍卖标的网络竞买人。网络买受人在网上出价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四、平台应用
本平台是电子信息技术在拍卖会中的应用。拍卖人可应用本平台依法组织网络拍卖会。
五、本平台所有用户均应当按照《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实施行为,拍卖人、竞买人、其他用户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 与拍卖人相关的规定
 
一、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拍卖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本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拍卖人在刊登拍卖标的或者上传其他图文信息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平台《拍卖标的刊登指南》等相关文档,并遵守法律法规之规定。
 
第三部分 与竞买人相关的规定
 
一、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二、网上竞买风险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本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
六、查看标的
网络竞买人可以上网浏览拍卖信息,查看标的照片和文字说明;但拍卖人应为网上竞买人提供现场查看标的,了解标的情况的机会。拍卖标的的质量和数量以实物现状为准。
网络竞买人在网上出价必须认同和接受拍卖标的的质量和存在的瑕疵。
七、网上出价
网上竞买人登录系统,在网络拍卖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
点击出价后,系统弹出对话框,系统提示竞买人在网上支付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操作完成后,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撤销”。
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八、成交确认书
鉴于网络拍卖会的特殊性,网络竞买人在网上竞得拍卖标的成为买受人的,可以在网上打印拍卖成交确认书,也可以到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并不必然导致拍卖无效。平台直接扣除保证金,拍卖公司有权保留追究买受人的责任直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支付标的价款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拍卖规则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
十、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提货单》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第四部分  附则
 
一、本平台所有知识产权和运营权属于广东拍卖在线电子平台。未经书面明确许可不得以框架显示本平台网站,不允许以“框架”或任何方式改变本平台网站的显示方式。
二、责任免除
作为中立的平台提供方,广东拍卖在线电子平台不是拍卖参加人,不以任何方式介入任何拍卖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任何用户必须豁免本平台运营方的诉讼责任和义务方可使用本平台,否则,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
本平台上进行的所有拍卖活动,是由拍卖人自主主持并由竞买人自主参与。本平台仅作为交易地点,不对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拍卖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各方履行其在拍卖协议中各项义务的能力作出担保。
除特别声明由本站提供外,本平台上所有图文或者多媒体信息均为具体用户上传,平台不承担此类信息的任何法律责任。
三、本规则由广东拍卖在线电子平台制定并解释。广东拍卖在线电子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本平台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您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竞买记录
状态 竞买号 价格 时间
该标暂时无人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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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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